6間不6間,真的有差那麼多嗎?

6間不6間,真的有差那麼多嗎?

 

:「其實我做3間就好,是不是不用同意書?」

:「為什麼做5間就是合乎規定,但是多做1間就不行?」

 

先告訴大家一個小技巧,因為法規做套房有居室總量的限制,超過6間就是違法的,所以大概只有以下幾種搭配:

 

1. 5間套房_32坪以上

2. 4間套房_28坪左右

3. 3間套房_24坪左右

4. 2間套房_20坪以內

5. 2個一房一廳_25坪左右

6. 2個一房一廳+1間套房_32坪左右

7. 1個一房一廳+2間套房_28坪左右

8. 1個一房一廳+1間套房_24坪左右

9. 1個兩房一廳+1個一房一廳_32坪左右

10. 1個兩房一廳+2個套房_32坪左右

11. 1個兩房一廳+1個套房_28坪左右

12. 1個兩房一廳_20坪以內

 

後面標記的坪數,就是整層公寓的現況面積。從這個列表看來,坪數更大的,就會超過6間套房。卻在實際設計時候,又不能做6間套房。如果都做5間,每間套房會比較大,但是租金卻拉不高,最終會造成不划算。

 

:「林先生,那我的房子有15坪,可以分割為2套嗎?」

 

因為公寓分割為套房,勢必預留走道。走道吃掉的坪數,是收步道租金的。小房子,如果隔出大走道。走道地坪數比例,佔去房子很多。自然就會下降坪效。所以更小的坪數,適合直接出租,也不適合再分割了。

 

因此我們大概可以得出這個結論:

 

結論:

1. 32坪以上:不適合隔套房,因為不划算。

2. 24~32坪:適合做套房,因為可以符合法規,符合c/p值。

3. 20~24坪:大門開的位置,決定公共走道面積。走道面積,決定報酬率。

4. 20坪以下:不適合格套房,適合直接出租。

 

今天又是絕招大洩底,我想,沒錯,2020就是這麼慷慨。慷慨是為了更多合法,合法沒有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