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隔間套房為何要直下層同意書
常常追蹤富品粉絲團的網友,大概都知道直下層同意書。想隔套房必備,直下層同意書。既然是直下,隔壁就不用。直下,也只需要直下一層,再下一層不用。直下是地下室,本身是一樓,不必同意書。本身是地下室,不能隔套。
至於為何要取得直下層同意書呢?於法有據?是甚麼理由?
以下只是揣測:
1. 太多修繕糾紛
1. 製作隔間套房
2. 必備兩種材料
3. 輕質以及防火
4. 必備兩種工法
5. 不打樓板
6. 不動梁柱
7. 傳統許多做隔間套房
8. 未申請
9. 或申請又不按圖施作
10. 就會造成違規施工
11. 當然會引起樓下鄰居反彈
12. 其中影響最劇的
13. 屬於正下方那一層
14. 因此需要先取得同意書
15. 算是取得雙方共識
2. 政府立場為難
1. 做隔套
2. 社會上既定印象不好
3. 合法在這幾年才有
4. 能夠一圖到底
5. 完全不二工的
6. 卻沒幾間
7. 樓下鄰居覺得很怪
8. 做隔套怎麼會可以合法
9. 因為相關法規條例
10. 屬於較鮮為人知的資訊
11. 民主社會也保障私產
12. 講法治
13. 講求公平
14. 不能任意無度限制
15. 民眾並非容易理解
16. 一紙同意書代表
17. 反正是你們雙方
18. 與政府無涉
3. 開啟溝通之門
1. 隔間套房的修繕幅度
2. 算是在公寓翻修之最
3. 幅度之大
4. 用料之多
5. 用皮膚整形不足以形容
6. 幾乎是轉骨登大人了
7. 有結構技師簽證
8. 建築師簽證
9. 其實全棟公寓因此獲得保障
10. 同意書往往不是阻礙
11. 而是與鄰居開啟溝通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