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蔡太太的零用錢
卒婚_大自由
20年多年前,台商進大陸設工廠、設公司。從三角貿易的角色,把產線往上游延伸。中小企業主都到中國置產了,有的帶了妻小,有的只是隻身前往打拼。蔡太太的丈夫,留了一棟房子給她。30多年的婚姻,畢業了。像蔡太太這樣的例子不算少,結婚很好,卒婚更自由。年紀也大了,小孩也長大成家。
人生走到60歲,小孩、丈夫都離開了,家裡剩下kiki(白狐狸狗),還有一棟凌亂擁擠的老房子。
未來30年,蔡太太想學攝影、想學跳舞、想畫畫、想唱歌。大半輩子都在家管,私房錢還不夠買棟新房子。兒子來邀一起住,可是蔡太太還在想怎麼多弄點零用錢來過日子。
起初是蔡太太的兒子peter郭跟我們公司聯繫,畢竟是網路上陌生認識的公司,談起來一直都還語帶保留
:「媽!你自己考慮一下好了。其實我們不做出租屋也沒關係,每年我會拿20萬給你啦!」
(可是你知道蔡太太的出租屋可以收多少錢嗎?)
蔡太太心想:「拿20萬給我,我這棟出租屋做起來,一年可以收76萬8。我老公跟我結婚那麼多年,去大陸沒幾年,還不就跟個小3跑了。我兒子也是我老公的兒子,兩個一個樣,最好我會信你每年20萬。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自己最好。」
來!我們看一下房子的規格。
屋齡:33年
樓層:5/5
格局:4個一房一廳
預期收租金額,每間16,000。四間每月可收64,000,年收租76萬8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