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繳租金
2018.7.24
租管人員開始抄送所有電表,謄錄數字計算電費。
2018.7.28
以line通知所有房客,租金加上電費,舉某a房客為例:「本月份使用電度300度,電費是1,650元,加上租金13,000,一共是14,650。請於8/10以前,按時繳入您的8月份租金+7月份電費,謝謝。」
2018.8.9
收到大部分房客的租金,還有20位房客未繳租。
2018.8.10
整理未繳租房客的名單,開始通知催繳:「請盡快繳入您的電費喔!要不會產生滯納金。👊👊今天天氣超好,趕快出門去匯款租金電費啦!或動動您的手指用網銀趕快做轉帳」
2018.8.11
剩下3位未繳租,其中包含某a。針對未繳租房客,發送催繳簡訊:「今天是11號囉!1月份的租金是否還未繳納?麻煩幫我們確認一下租金是否已入帳,今天已產生滯納金100了喔!」
2018.8.12
剩下2位未繳租,打電話連繫本人。其中林生回復:「不好意思,真的忘記了,晚上我馬上支付。」另外某a,電話無人接聽。發送簡訊催繳,發送line催繳。
2018.8.13
剩下1位未繳租,還是某a。打電話連繫本人,電話無人接聽。開始聯繫緊急聯絡人,以及同住人,均不接聽電話。
2018.8.14
某a還是失聯,聯繫到緊急聯絡人,是某a媽媽,似乎對某a感到死活不相關。
2018.8.15
啟動緊急機制,查閱監視器,看某a最後一次進出是甚麼時候。仔細檢閱了數百小時的畫面後,看到某a。在7/20的晚上23:50,提了大包小包,離開套房。8/15下午向轄區警方回報,為求謹慎安全,預約警察時間。
2018.8.16
徵求緊急聯絡人同意,由警方協同入內,並錄影存證。警方看到合約,反映人可能在看守所。跟緊急聯絡人通上電話後,以及留言委託警方聯繫某a。徵求某a本人同意後,立即解約,由搬家公司搬出剩私人書籍、玩具、電器,寄送至某a指定家中。以上搬運費用由某a負責,扣除應繳租金電費後,某a尚欠13,546元。通知某a及緊急聯繫人務必來結帳。
2018.8.17
再次上架招租。
2018.8.29
帶看新房客,成功收訂,當晚簽約。
招租是一種技術,退租是一種態度。催繳租金,你需要的是緊密連環的精準度。
當我們在新聞上看到:
“房客欠租3個月!”
“房客失聯48天!”
包租代管公司,有完全的責任。
收租是被動收入,說的是「金流」。可不是「人流、資訊流」。